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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青岛市住房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文件的出台,青岛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发展将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其中,在规划期内,全市要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6182万平方米,而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需要占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也就是说,2006年至2010年期间,需要建造4300多万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
提出五类住房建设目标
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青政发〔2006〕28号文件要求,规划期内要求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其中,五年内,市区开工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及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2210万平方米,约272950套住房。
“十一五”规划还对各类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及政策性住房建设目标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规划期内,市区提供用于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土地33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约62500套;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基本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收入线标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约42850套;规划期内,基本解决我市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困难,建筹廉租住房1000套,投资1.9亿元,发放租金补贴1.76亿元,共计资金3.66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对于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十一五”规划提出,市内四区改造城中村37个,占地面积845万平方米,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拆迁安置居民约21850户,规划建筑面积1001万平方米。改造市内四区旧城区39片,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居民约40400户,规划建筑面积603万平方米。
明确特殊户型比重
“十一五”规划期间,包括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改造用地在内,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3091公顷,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比重占年度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以上,也就是说,五年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总量大约为2163.7公顷。
规划各市区建设布局
按照分类整合、成片开发的原则,“十一五”规划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开发布局,并规划青岛七区五市的住房建设布局。
其中,市南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一片、一区”。“一片”即河南路以西旧城改造片区;“一区”即市南区中部传统的居住区;市北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一线、两片”。“一线”即东西快速路一期两侧旧城区域;“两片”即西部旧城区改造片区、东部城中村改造片区;四方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三片、二线”。“三片”即海云庵民俗文化片区,小水清沟村、大山村、大水清沟村、孤山村、河西、河崖、华光村、双山、保儿村等东部周边山区,北岭山、郑州路两侧片区;“两线”即旧城区人民路两侧及抚顺路两侧改造;李沧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三线、七片”。“三线”即308国道沿线两侧,重庆路沿线两侧,青银高速路沿线两侧;“七片”即十梅庵片区,东小庄、板桥坊片区,虎山片区,东李片区,北九水路南片和金水路北片区,李村中心片区,李沧西南片区。
城阳区住房建设布局主要集中在以中心城区和惜福镇、夏庄、上马、河套街道组成的中心组团;黄岛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两线、六片”。两线即长江路、江山路沿线;六片即新港示范居住区、长江路示范居住区、江山路示范居住区、薛家岛居住片区、黄岛居住片区、红石崖居住片区;崂山区住房建设布局为“一线、七片”。“一线”即香港东路沿线滨海区;“七片”即村庄改造项目较为集中的麦岛片区、山东头片区、大小埠东片区、北村片区、张村河南片区、朱家洼午山片区和四姜一湾片区。
另外,胶州市住房建设布局主要集中在“一城四区”,“一城”即老城;“四区”即西部商贸区、北部物流区、东部(少海新城)新区、南部新城区;即墨市住房建设布局主要集中在“五片区”,即城西片区、城中片区、城东片区、龙山片区和北安片区;胶南市住房建设布局主要集中在“两区、两组团”,“两区”即老城区、东部新区,“两组团”即灵山卫组团、琅琊组团;莱西市以城市中心北移为契机,住房建设布局主要集中在北部新区;平度市住房建设布局围绕“三片区”,即老城区中心片区、东北综合片区和新城中心片区。
2006及2007年度住房建设开工计划出台
根据国办37号文件以及青岛市28号文件相关精神,青岛市日前出台2006及2007年度住房建设开工计划。其中,2006年度、2007年度青岛市住房建设计划开工面积为1082万平方米、1261万平方米。
在2006、2007年度的住房建设计划开工中,明确具体了各类住房的档次结构和区位结构。在档次结构方面,各类住房2006及2007年度开工面积分别为2006年度商品住房95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9万平方米,普通(限价)商品住房45万平米;2007年度商品住房11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8万平方米,普通(限价)商品住房74万平米;按各区市历年住房建设开发量和实际情况,在区位结构方面,住房建设计划确定了各区市计划新开工住房面积。其中,2006年度全市为1082万平方米,包括市内四区286万平方米,城阳区87万平方米,黄岛区141万平方米,崂山区218万平方米,胶州市97万平方米,即墨市103万平方米,胶南市92万平方米,莱西市40万平方米,平度市18万平方米;2007年度全市为1261万平方米,包括市内四区427万平方米,城阳区155万平方米,黄岛区139万平方米,崂山区206万平方米,胶州市97万平方米,即墨市69万平方米,胶南市110万平方米,莱西市48万平方米,平度市10万平方米。
另外,按照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原则,2006及2007年度计划还明确规定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其中,市内四区住房建设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确定的基本原则是:(1)一类住宅用地(按《青岛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划定),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在全市平衡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在编制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时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套型结构比例;二类以下住宅用地,应严格执行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有关规定;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除拆迁安置部分外,其他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不得大于90平方米。
责任编辑:亦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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