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田芳)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5年11月17日成立以来,已近一年,成绩斐然。成立之初,市国资委对我市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初步掌握的160余户上升到277户。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我市完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22宗,成交金额4.85亿元。
今年3月,市国资委用了近10天时间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初步掌握的160余户上升到277户,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确定、保证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国资委出台了《成都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转让产权在5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办公会审议后作出书面批复;转让产权在500万元以上的,由市国资委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按既定程序联审形成纪要后,市国资委作出书面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