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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奋进的局领导班子。
今天,银川市药监局两岁了!2004年10月19日,对于银川药监人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生机勃勃的全新团队郑重接过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起对银川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还要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对两县一市药监局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新单位、新人员,所有的工作都是从零开始。作为首府城市,银川市集中了全区近1/3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560余家,监管市场繁杂多变,而银川市三区又没有设置辖区药监局,监管任务全部落在银川市药监局。面对人员新、责任重的实际,银川市药监局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确定了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管、促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两年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管辖区域内未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局党支部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局机关先后获得“2005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0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机关”等荣誉。
成长记录
从建局伊始起,市药监局坚持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每年度召开一次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政风行风座谈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执法权的监督,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2005年3月,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启动会议,向社会各界聘请了132名特邀监督员和义务信息员,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率先构建了“两员两网”的食品药品立体监督网络体系。
2005年10月,推行《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行为告诫制度》,对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初犯且影响较小的违规行为,实行违规行为告诫,以制度化的形式较好处理了“严”与“宽”、“帮”与“促”的关系。
作为全国首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5个城市之一,2004年4月,银川市启动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2005年10月19日至21日,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与会代表通过实地观摩,对该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5年12月,国务院八部局首次组织对全国31个省会(首府)城市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银川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了在全国31个省会(首府)城市综合排名第十一位、管理指标排名第六位的好成绩。
推进医药行业的诚信建设。2006年1月,对全年通过4次监督检查的207家药品医疗器械单位进行了诚信工作通报。2006年9月,组织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等3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联合向社会发出“做诚信企业、让百姓放心”的倡议。
2006年2月23日,在全国率先启动合理用药服务示范工作,选取了7家基础条件较好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合理用药服务示范点,聘请医药学专家帮助和指导示范点的药学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从简单的药品价格竞争走向药学服务等更高层次的竞争。
2006年3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评定示范药房6家,规范药房1家,并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户口”档案,成立了医疗器械专家库,协助做好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工作。
2006年5月,市药监局公众网站开通。网站设政务公开、行风在线、食品安全等栏目,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监督。
2006年5月23日,市药监局党支部作为区直机关工委确定的两个“五个好党支部”现场观摩点之一,迎接了96个厅局的120余名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观摩,并且在2006年6月获得“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06年6月19日,副市长马迎秋、市药监局局长王光英应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诚信食品药品品牌论坛”,并在大会上进行了发言,有力地提升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的地位。
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两年来先后开展了“正源行动”专项行动、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检查、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一系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申请自治区药监局注销了22家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注销了9家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查办案件255起,罚没款44万余元,有效净化了药械市场秩序。
2006年9月22日,宁夏I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在银川成功举行,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了我市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药监局起草的《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弥补了银川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大案要案回顾
建局以来,市药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1.2005年3月14日,经致函黑龙江省药监局,查明银川市药品市场销售的泌迪康胶囊为假药,其标识生产厂家黑龙江华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市药监局据此查获经销假药的药贩王某,并对市区销售该药的10家零售药店予以处罚,罚款合计7863元。
2.2005年4月4日,市药监局经周密部署,查获正在进行交易的售假分子张传利,当场收缴假药“复方关节灵胶囊Ⅰ号”10瓶。因此类假药往往添加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解热镇痛类药物,短期服用可缓解疼痛症状,但长期服用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导致肢体病变、残疾甚至危及生命,遂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3.2005年7月,市药监局对市区3家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眼镜店予以处罚,每家罚款5000元。其中两家按期缴纳罚款并改正,另有一家眼镜店拒不缴纳,市药监局反复宣传法规无效,遂于2006年5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收缴罚款5000元,并加处逾期罚款15000元。
4.2005年11月28、29日,市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社区食品药品义务信息员及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查获兴庆区宝湖东路丽锦苑、丽景街民乐水暖市场、大新镇友爱村三处无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烤瓷牙的窝点,各处罚款10000元。
5.2005年7月7日,市药监局在兴庆区满春村查获河南籍聂氏兄弟无证经营药品窝点,现场及周围环境根本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遂将现场货值5万余元药品予以扣押。因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且聂氏兄弟在调查中擅自转移执法部门已扣押物品,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自2005年2月25日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后,该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政府“抓手”作用。
1.2005年4月22日,正值周末,该局接到吴忠市利通区红山河辣椒制品厂生产的辣椒制品中含有“苏丹红”的消息后,立即组织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及永宁、贺兰、灵武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的市场、商场、餐饮业、集体食堂、学校食堂等进行了拉网清查,共查缴不合格辣椒制品260多公斤。
2.2006年6月底,该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某学校学生食堂不符合卫生条件、某批发市场存在“三无”以及过期食品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查办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从食品生产经营源头、餐饮集中区狠抓了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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