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安康市人民检查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就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并依法对本案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在刚才结束的法庭调查中,通过对被告人的讯问、选图有关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证人证言、出示物证等诉讼活动。已清楚的证明了本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了进一步揭露犯罪,指控其对社会的危害性,现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十分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纵观全案,邱兴华实施杀人行为就是因为其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对他人无端猜疑、而心胸狭隘、脑羞成怒、无视国法、草菅人命、实施杀人的,其具体表现在杀人具有强烈的报复性;当邱兴华于2006年6月25日第二次到汉阴铁瓦殿时,因移动石碑遭到道观人员宋道成的诉斥,并猜疑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行为而心生愤怒,产生了杀人灭庙的报复念头;作案时间选择夜深人静之机;当其得知农历的六月十九日有庙会,道观上的人员都到齐的时候,可能达到杀人灭庙的目的,同时选择了他人熟睡不知反抗的时候,雇下杀手,为实施杀人而作充分的准备;为实施杀人,邱兴华事前购置了照明用的手电筒,因其在铁瓦殿帮忙砍过柴,知道铁瓦殿上有斧头,弯刀等物,遂在睡觉之前,将杀人工具弯刀提前藏匿在枕头底下,杀人的手段十分残忍;邱兴华在杀人时先选择年富力强的人下手,先用弯刀在十个人的头部猛砍一轮,使他人失去反抗后,有用斧头再向每个人补砍,直至将人砍死,就连十二岁的孩子也不放过,从尸体检验上看,死者罗朝新身上的刀伤多达十六处;面对五个与其毫不相识的香客,其毫不犹豫,决意一起杀掉,当香客罗朝新和其子罗土生还有活动的迹象时,邱兴华又用木棒猛击其二人头部,致罗朝新的头部面目全非。
二,被告人邱兴华入户抢劫,造成一死二伤之严重后果,对其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邱兴华在负案潜逃期间,流窜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一带因身上现金用完,又生抢劫之念头。
2006年7月31日,邱兴华来到万福店魏家岗魏义凯家。以合伙作生意、补盒子等手段骗取了魏义凯的信任,并留其在家中吃饭,当邱兴华发现魏义凯家中有钱时,顿生抢劫之恶念。
白天邱兴华离开魏家在附近逗留,傍晚再次窜至魏家,好心的魏义凯全家热情的接待他,并让其饮酒吃饭,没想到却换来的是杀身之祸。被告人邱兴华故伎重演,当天晚上降大雨时斧头、弯刀等作案工具砍向魏义凯及家人,造成一死二伤之后果,后用斧头砸开魏义凯的放钱的房子门锁,抢劫现金1302元后逃离至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四五村三组,被潜伏在此的安康市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通过以上论述,同时也完全证明了被告人邱兴华是一个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具备正常心理精神状态的人,是一个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邱兴华是一个能够控制自己责任能力的人,是在完全具备辨别能力的基础上,有预谋有准备的形成自己作案行为的方向、方法、时间、地点以及行为力度能力,是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而是故意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被告人上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告人邱兴华应当数罪并罚。
三,通过本案的审理带给我们如下启示
1、迷信使被告人邱兴华走火入魔,为了要个儿子邱兴华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携妻子到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求仙许愿,怀疑自己的两个女儿非自己亲生,再次带上妻子到汉阴县铁瓦寨道观抽签要问个明白,为了改变家庭的贫困对其产生的压力,相信通过擅自移动铁瓦殿上的石碑就可以化解。当其行为被道观上管事宋道士制止,由此发生冲突结下仇恨,这一切足以表明封建迷信的东西已长期在邱兴华头脑中占了上风,他把承担家庭生活、支撑子女上学所需要的费用等,寄托在向神仙抽签问路上,放弃了自己支撑家庭重担的一副肩膀。放弃了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双手。
当生活困难,做事遇到挫折是,就感到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来,其精神压力更是不堪重负,没有选择变压力为动力,去积极的借着压力磨练,使自己成熟具有科学智慧,通过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而是相信抽签问卦就能改变困境和精神上的焦虑和不安。当邱兴华已被封建迷信所扭曲的心理。也是情绪失控的开始,一下子爆发走向极端,使其产生杀人灭庙之念头,把过去一切不如意的事全都仇恨到熊万成等人身上,以上标明邱兴华落到今天的结局,警示人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才是真正做人的正道。
2、邱兴华因琐事,心存积怨杀人,继而抢劫。是能够自制而不愿自制所造成的恶果,其行为充分说明“自制”对做人来说是极端重要的。“愤怒始于愚蠢,终于懊悔”如果一个人是去冲动的怒火,他就会不仅失去道德上的自由,而且给社会造成种种不良的后果,甚至闯下大祸,以致无法收拾。自制是人类一切美德之本,如果人人都能自制,我们社会就宁静的多。
邱兴华无端怀疑自己妻子不守妇道,以为道观主持熊万成不守庙规,而心生冲动,失掉自制,就失掉了约束自己私欲的能力,就会蔑视法律,就没有做人 的脊梁骨,就会铤而走险。其结果就逃脱补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就一个人而言,最重要最大的胜利就是征服自己,而最可耻的莫过于被自己的私欲征服”然而邱兴华就是一个被私欲征服了的人。
自制就是用理智的头脑驱除邪恶的念头,邱兴华杀人、抢劫案的发生,进一步证明,惟有哪一桩罪恶是在理智的情况下犯的,因此只有失去理智才会导致犯罪,在这里我们奉劝那些遇事缺乏自制或不愿自制的人,一定要冷静思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通过思考增强自制,自制是一切发生违法念头的人们在生活海洋上的罗盘,只有把握住罗盘,才能够远航。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安定和和谐。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邱兴华背离人生,惨无人道,故意杀人,抢劫共造成十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使数十户家庭失去了顶梁柱,至今沉浸在痛苦之中,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严重影响了案发地的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