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11命 邱兴华一审判死刑(图)
汉阴“7•16”特大杀人案昨在安康审判,邱兴华表示将上诉
昨日下午,轰动全国的汉阴县铁瓦殿“7·16”特大杀人案在安康开庭审理。经过近4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邱兴华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财产人民币5000元。
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是建国以来安康市发生的性质最为恶劣的特大恶性暴力犯罪案件。 此案由我省汉阴县公安局、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邱兴华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过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审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当庭宣判:
一、被告人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被告人邱兴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判决宣布以后,在被押出法庭的时候,邱兴华喊道:“我一定要上诉!”
■庭审现场
大屏幕还原案件细节
法庭上,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宣读了案件公诉书。检察院公诉人员准备的起诉材料和证据资料,在桌子上摞了一尺多高。公诉人员将重要的案件证据资料,制作成大屏幕投影,并向法庭逐一展示,使案件细节得到还原。
今年7月14日,邱兴华因对汉阴铁瓦殿道观管理人员斥责其擅自移动道观内石碑不满,并怀疑道观住持有调戏其妻的行为,遂心生愤怒,连杀10人。一星期后,邱兴华从警方500多人组成的凤凰山包围圈中逃脱,又在湖北随州市持刀抢劫杀人,杀死一人,重伤两人。8月19日,邱兴华在回家时被埋伏已久的安康警方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邱兴华滥杀无辜,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邱兴华潜逃期间,暴力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请对被告人邱兴华从快、从重予以惩处。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邱兴华对检察院起诉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害人家属表示
要亲眼看见凶手得到应有的下场
被害人熊万成的妻子尹行巧带着9岁的儿子昨日早早从汉阴赶来。当被告知不能进入庭审现场时,尹行巧显得很着急而又无奈。她告诉记者,此前她并不知道该案要开庭了,也没提出旁听的申请,“因为不懂这个”。她带着孩子赶来,就是要亲眼看见杀死丈夫的凶手受到公正的审判,得到应有的下场。
被害人宋道成的儿子也专门从西安赶回安康旁听审判,他说,法院对于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将另案审理,有5名受害人的家属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他也打算加入进来。由于同样无法进入庭审现场,宋某在等待一段时间后离开了现场。
傍晚6时40分许,记者把对邱兴华判处死刑的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宋某时,他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的意外。他说,尽管这次没能参加庭审,但下次高院审理的时候他还会争取参加。邱兴华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他和其他被害人家属一样,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对邱兴华尽快予以惩处,使被害人家属能够得到安慰。
■邱兴华最后陈述
我向社会向无辜的死者家属谢罪
邱兴华在审判结束前作了“我最后的陈述”,在陈述中邱兴华向社会谢罪,也向无辜的死者家属谢罪。邱兴华在陈述中表示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后悔,但希望社会不要歧视他的家人。作陈述时,邱兴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书面材料。他说:
这个案子的起因是,我的人格尊严受到了熊万成的侵害,我心里有了仇恨,动了杀机。早在1985年,她(邱妻何冉凤)娘家暴力干预我的婚姻,当地法庭来人调解没有得到解决,反给我增加了仇恨,藏在我心中,7月15日使我犯下了大罪。
自从我8月20日被关进汉阴看守所,冷静思考,回想我的一生,对社会、对家庭,我心里也是不平静的。我将面对着死亡,我也是爱家的人,我更爱这个社会,为一时之恨,我犯了天大的罪。
在看守所,管教干部、住所检察,(经常对我)谈话教育,(让我)学习法律。每当我想起杀了庙中一个小孩时,我也想到我十五岁的小儿子。我也是为父之人,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丧尽天良杀了十多个人。他们和我无冤无仇,我愧为人父!
从道义上讲,我在庙中大开杀戒,神灵不容,天理不容。我愿认罪伏法,我告诫后人,不要以一时之恨,一时之仇来报复社会,落得千古骂名。
我在这里,我向社会谢罪,我向被我无辜杀害的死者家属谢罪。我虽然犯了滔天大罪,但请社会不要抛弃我的家人。我的儿女是无辜的,希望你们伸出温暖的手,帮助我的家人。
在此,我向社会谢罪,向所有办案人员谢罪,向法官谢罪。
■法庭之外
200群众等判决结果
得知杀人恶魔邱兴华将要审判,从昨日中午12时起,就有群众陆续赶到庭审现场。到下午开庭前,已有300余群众围聚在法院门口。因法庭内空间有限,最终有100余人参与了旁听。
下午2时30分,“7·16”特大杀人案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大法庭准时开庭。邱兴华被法警带进法庭时,众多媒体记者上前包围了邱兴华,争相拍照、摄像,参加旁听的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从座位上站起身,目睹这个“杀人恶魔”。
开庭后很多群众仍不愿离去。50余岁的安康市民刘女士表示要一直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她说,邱兴华杀人案在全国都引起关注,作为当地人,她自然更加关注案子的审判情况。和刘女士一样在法院门口等候结果的群众约有200人,大家纷纷表示,“邱兴华杀了那么多人,实在是太坏了!我一定要听着他被宣判死刑!”
■辩论焦点
是否存在自首情节
由于邱兴华及其辩护律师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基本上不持异议,使得昨日的庭审进行得比较顺利。整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唯一争论的焦点,就是邱兴华在落网后是否存在可从轻处理的自首情节。
邱兴华的辩护律师提出,落网后,邱兴华提供了其在湖北随州实施抢劫的事实,这种自首是异地自首,应该属于自首范围,有自首情节。
对此,邱兴华也一再强调自己存在自首的情节。
而公诉方则指出,邱兴华被抓捕后在一开始并没有承认抢劫事件,直到最后一次提审时,邱兴华才承认自己到湖北随州抢劫一事,这时公安人员已经掌握了其犯罪事实。因而,其行为不构成自首情节。同时,对于犯罪中的社会因素,是由于邱兴华自己造成的,他的贫穷是因为自己不实行计划生育,并且相信鬼神,这不能构成减轻对其惩处的理由。
最终,经过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法庭对于邱兴华自首一事不予采纳。
■辩护律师
我没料到他庭上道歉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邱兴华的律师,对邱兴华的表现,辩护律师张勇很惊讶:“我没有料到他会在法庭上向审判长、向所有的死者家属谢罪。而此前,他只是向我表露过对于湖北随州受害者的歉意。”
谈到邱兴华的上诉意愿时,张勇说,对邱兴华而言,从刑事被告的角度是一个改判的机会。但是当记者问这样的机会有多大时,这位律师笑了,拒绝回答。
本报记者 陈春平 王培民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