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送丢了只赔两百块?
“快递物品丢失只赔三倍路费”成行规,市民投诉不断,消委会将研讨修订相关条款
晶报讯(记者王鹂鸣/文、图)“快递物品丢失只赔两到三倍路费”这一被消费者普遍认为是“霸王条款”的规定,却是现在快递行业的通行规则,这意味着不保价的货物丢了,不能获得全额赔偿,而消费者的保价要求,却被快递公司以各种理由婉拒。 市消委会拟在新修订的“消法”实施办法中对快递纠纷的处理做出规范。
手机丢失只赔两百
消费者林婵君日前向龙岗区消委会投诉,称其通过南某联快递公司送往广州的手机丢失,手机为诺基亚N70,市价3000多元,而快递公司以林小姐没有要求保价为由,只愿意做出3倍路费的赔偿,也就是200多块钱,快递公司还拿出该公司的快递单,指出上面清楚地写着“快递物品丢失只赔三倍路费”。
记者随后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消委会每月都会接到十几甚至几十宗针对民营快递公司的投诉。有摔坏了电脑屏幕拒绝赔偿的,更多的投诉则是关于运送货品丢失的,有丢了手机的,有丢了贵重首饰的,此类投诉占了对物流快递行业投诉的50%左右。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丢失的货物绝大部分是贵重货物。当消费者索赔时,快递公司却以快递发货单上写明“物品丢失只赔三倍路费”这一条款而为自己开脱。
有企业每月损失万元
龙岗某通讯设备公司的老板孙明早前就向本报记者报料称,民营快递公司管理非常混乱,但像他这样的小厂商又离不开快递公司,每月因快递物品丢失都会给他带来万元左右的损失,“这些都被我计入运营成本作为正常损耗了。”孙明无奈地说。
昨天上午,记者在孙明的带领下来到龙岗中心城某货运市场,大约千余平方米的货场内,聚集了二三十家快递公司,货场内车来车往,显得十分繁忙。孙明说,这个大货场承揽了龙岗西部片区的大部分货运、快递的业务。
记者发现,这些快递公司分别经营特定的线路,比如秦皇岛货运公司,就专门往北京、秦皇岛一线发送快递,他们的门店都只有四五十平方,里面通常有三个柜台,分别是收货、发货和收付款,3名工作人员分别坐在柜台后面,而货物就堆放在店门口,大箱大箱的货物和用快件纸袋包装的小件货物高高堆起,形成一堵堵的“墙”,从店内根本无法看到外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货柜车开到店门口,将货物扔上车。孙明指着这些堆放着的货物说:“这些都是我们这些小厂商的货,就这样堆放在门口,像这样的一台压膜机,最少要几万元,他们就这么随便摆放在露天,无人看管。我现在偷偷搬走一箱货,肯定不会有人发现!”孙明表示,那些容易变现的,拿了就可以卖钱或者自用的快递物品就非常容易丢失,比如手机和衣服,而五金零件这样即使卖废铁也卖不了多少钱的货物,一般都不会丢失。
保价要求竟被婉拒
选择快递公司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快递公司可以随时上门收货,价钱比邮政便宜很多。二是因为快递公司可以代收款,比如孙明有一个胶板供货商在东莞厚街,孙明在电话中与供应商谈好要定购胶板的数量、规格、价钱后,供应商就通过东莞的快递公司发货到宝安的取货点,孙明到取货点验货满意后,即与取货点工作人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供货商则立刻可以在厚街的快递公司拿到钱。“小额交易都是用代收款的方式,不用去银行转账排队,我们一天收发几十单货,货值少的一两千块,多的也就几万块,每次都去银行排队是不可能的。”
所以,即使冒着丢失货物的风险,很多小厂商仍选择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发货。“如果哪家快递公司弄丢过东西,就换一家,再弄丢了,再换。”孙明无奈地说。那为何不选择保价服务呢?保价费一般是货物实际价值的百分之一,虽然不便宜,但是总比丢失货物的损失要低很多。面对记者的疑问,孙明笑着说:“快递公司不会真的给你保价的!”记者当即拨打货场内深某快递公司电话,表示快递两台电脑到广州,接线小姐立刻表示可以上门收货,记者随后说要保价2万元,小姐换了口气说,近一周往广州的货车都安排满了,暂“不能再接活儿”。孙明说,快递公司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保价,其中原因不言自明。
说法
消委会:快递赔偿将明确
“丢失物品只赔三倍路费”是不是个霸王条款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该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快递问题尚无专门的监管法规,包括中国邮政在内的快递服务,都是采取“不保价物丢失后只赔两到三倍路费”的做法,这一条款似乎已经成为行业通行规则,而消费者普遍认为这一规定是“霸王条款”。
根据《民法通则》,快递丢失了物品,除非是因不可抗力造成,都是要赔偿的。但是《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显然也很模糊,赔全价还是赔部分?不保价就只能获赔路费?消委会透露,该会正在进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对于快递行业的赔偿问题就是修订的一个重点,该会拟在“消法”实施办法中对类似情况做进一步明确的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律师:递丢东西应全赔
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的侯松涛律师认为,快递单上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规定,当格式合同发生争议时,要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出方的解释。
侯律师表示,按照上述原则,如果消费者林小姐可以证明的确自己丢了价值3000元的手机,即使是没有保价,快递公司只给出3倍路费的赔偿,显然是不合理的,而林小姐完全可以要求其全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