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
--山西朔州少年组织、强迫同龄少女卖淫案反思
沉重、悲哀、痛恨……在采访这次新闻事件时,许多词语在记者脑海中不停浮现,但却没有一个词汇可以准确全面的表达出内心不断涌出的感觉。
十多岁、二十多岁,正是花样年华,正是人生最精彩的时候,而他们,却选择了走向“末路”,不仅仅是自己,还连带了其他同样花样年华的孩子。
到底是谁让这些懵懂孩子选择了“不归路”?
犯罪--花样年龄
2006年8月,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陆续接到报案:有一名初一女孩被一辆车硬拉上车、有两名女服务员失踪……
这些女孩到底去哪里了?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立即组成了专案组展开调查,但排查了百余名可能犯罪的人后,案情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9月15日,一名受害人家属向办案人员反映了一条线索:他们的女儿打回来电话说,她在右玉县一个宾馆里被迫卖淫,跟她在一起的还有几个女孩。
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右玉县天龙宾馆,当场解救出几个女孩。
据介绍,除了天龙宾馆,在宁武县怡苑宾馆还有一个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窝点。在公安机关解救出的10余名少女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4岁。
记者了解到,为获取利益,这个犯罪团伙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介绍工作、出去玩等手段诱骗、劫持了20余名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
而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组织、强迫少女卖淫案,是由一群少男少女们组织策划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有12人,已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的15岁,最大的21岁。
案情--令人发指
在距离风景如画的右玉县县城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天龙宾馆记者了解到,受害少女平时就住在该宾馆后的一间员工宿舍里。
记者看到,这间大约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由几个女孩共用,房间里有两张上下铺的床,可以住四个人。
“其他人住哪里?”记者问。
“就住地上,以前地上铺着垫子。”宾馆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
“她们平常都不怎么说话,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孩脸被打青了。”这是这名服务员对受害少女的唯一印象。
负责此案件的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刑警四中队侦查员池鹏程告诉记者,在此案中,特别令人发指的是,这个罪犯团伙不仅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强迫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卖淫,还组织了卖淫“培训”,项目包括异性搓澡、勾引嫖客等。
据介绍,这个由少男少女组成的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他们采取了系统化“一条龙”作业:该团伙中有四名15岁-18岁少女,这些女孩所扮演的角色是诱骗、劫持与她们同龄的女孩到宾馆;到宾馆后,再由其他男性犯罪嫌疑人采取殴打、强奸等手段胁迫被骗少女卖淫,在公安机关解救的10余名受害人中,有3人遭犯罪嫌疑人强奸6次;为防止这些少女逃跑,受害少女的一举一动都由专人负责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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