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课题组认为当务之急是培育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主体
我国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很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出现,都是改革和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但也与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水平有关。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大胆创新,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和谐深圳社会创新工程课题组认为,在建设和谐深圳的目标下,深圳应积极创立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在改革策略上可选择社区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破口。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政府与社会的权力边界、培育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改革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改革,首先要改变的是政府的定位、角色与职能。在公共治理理论下,公共服务领域也要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框架。公共服务领域的“小政府”,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的减少,而是要求将政府的行政职能尽可能地缩小,而致力于对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活动的监管,要将目前政府承担的直接办企业、办事业的职能剥离出去,相应地应当改革政府财政体制,减少行政开支和财政办企业办事业,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财政投入方式上,也由养人养机构转变为养项目和实际付费;公共服务领域的“大社会”,就是建立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也就是说,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角色,不应当是直接办了多少事业、直接提供了多少公共服务,而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财政安排和严格的监管,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在可承受的价格范围内,获得足够的公共服务。2006年深圳启动了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这次改革基本上也是按照这样思路进行的。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其中提到的创立法定机构组织管理模式,如果能够顺利创立,将彻底转变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体现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为事业单位改革开启一条新的路径。课题组认为,要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必须厘清政府职能,实行公共服务领域“管办分开”,科教文卫体主管部门不直接管理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等,只对相应领域的业务进行监管;成立一个专司政府投资公共服务事业的部门,统一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投资及相关的人财物管理;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于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对于政府投资不足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向民间公共服务机构采购再提供给市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四项工作必须同时推进,构建一个开放的事业单位监管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