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波驾摩托车载妻子李雪梅行驶中,因避让正在维修的一路坑,他本能地将车向左避让,结果撞在一收割机上。车祸不仅夺去了李的生命,杨波还高位截肢(本报曾报道)。杨波家人诉请法院,要求路权方、施工单位、收割机车主及驾驶员共同承担123万赔偿金。 昨日,彭州法院一审判令收割机主及其驾驶员分摊杨27万余元赔偿金。
去年9月11日凌晨5时,当黄伯虎驾收割机驶至彭汉公路正在维护的路面时,突然发现前面有道长10米、宽0.3米的路坑,忙向左猛甩方向盘,不料收割机却因此熄了火。此时,杨波正驾驶摩托车载妻子李雪梅跟在后面,摩托车刹车不及,一头撞在收割机车身上。杨波夫妻俩当即飞出去,黄伯虎与车主张天金也双双受伤。车祸导致李雪梅死亡;杨波被高位截肢,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黄伯虎临危处理失当,应对事故承担全责,他被处以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据介绍,出事路段是条收费公路,产权属彭州市正通道桥建设公司。
法院昨天判令张天金及黄共同承担杨的护理费、伤残费等共计272198余元。
对一审判决结果,杨波家人当庭表示不服,并表示将上诉。 记者王仁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