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
去年12月31日前退休者均可增资
本报讯记者夏岚报道:25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由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此次将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并着重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我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按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着重向高龄、参加工作早、养老金偏低以及高级职称人员倾斜。在调整中,我省从4个方面加以落实:根据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增加基本养老金。给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按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两个档。适当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倾斜。
按照规定,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2006年调整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中,将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部分调整。在200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再实行2006年的调整方案。
此外,农垦企业退休人员也作了相应调整。(详情见附表,不明处请咨询相关部门,并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