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工人在工作期间晕倒5次,接受记者采访的工人被公司辞退,工伤员工被公司赶出了门。本报连日关于福清市五环车辆部件实业有限公司的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昨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正式向五环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
昨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黄荣辉表示,他们已正式向五环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于10月31日派人带有关材料到监察大队接受询问,如果逾期不到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根据有关法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黄大队长告诉记者,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收取押金都是劳动违法行为,如调查后属实,将责令公司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处罚,收取的押金要责令退还,并处以3倍的罚款。
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被辞退的邓正平已向福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结算工资、退还押金、赔偿损失。工作期间晕倒5次的刘名常已经向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了职业病诊断,但厂家拒绝提供职业史。对此,省职业病防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厂家提供。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