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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社会公布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的确会让当地群众产生亲切感和认同感,缩小警民之间的距离。这比那些见了群众躲着走,生怕被群众粘上的领导干部强多了。但笔者认为,此举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最首要的问题就是:如果当地群众发现了犯罪线索,到底应该向公安局举报,还是向公安局长举报? 事实上,任何个人都代表不了办事机关。过去我们一直不大赞成把“公事儿”直接反映给某个领导个人,这样做不仅会增加领导个人的工作量,还可能会耽误问题的解决,因为任何领导都会受自身能力和精力的限制,不可能整天围着手机转。即使他们有时间和精力,对接到的举报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自己拍板说了算,更不可能越俎代庖地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起来,具体事情还得交给具体部门来办。这样看来,群众应该直接向公安局有关部门举报,没必要非让领导当一回二传手。 也许有人觉得直接向领导举报会得到其重视,问题会更容易得到解决。其实不然,领导就算再重视也得按照正常程序来,得按照规定办事儿。只要整个公安机关风气正、运作正常,什么事情都能正常解决,谁还用得着找领导?如果什么事儿都得经过领导发话才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这个公安局的问题就不是公布领导电话这么简单了,公布领导电话可能还会起到掩盖问题的副作用。 再说,公安局领导的手机到底是公物还是私物?记得有过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购买手机,领导干部也不应该用公款支付手机费用的规定。假如宝塔公安分局的领导严格执行了这样的规定,他们因为公布了号码而产生出来的过多的话费,用他们正常的工资能承受吗?说实话,用公家的东西办私事儿不好,可总为办公事儿贴钱,也不怎么合适吧?假如他们因为无法承担手机费用而产生了腐败行为,那该如何是好!更别说,曾热闹一时的市长电话热线,由于经常无人接听,或者即使接听了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慢慢地也无人问津了…… |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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