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于2006年,即“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年”,10月30日,会聚中国南宁,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
共同努力和发展的15年
二、我们回顾了中国—东盟对话关系的进展,对双方全面的、在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不断深化的合作表示满意。 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各自的发展,给双方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本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确信,我们已经为加强中国—东盟未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我们对2003年在巴厘岛签署《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以及于2004年在万象通过《中国—东盟行动计划》以来,双方得以加强的政治和安全合作表示高度赞赏。我们赞扬中国于2003年在巴厘岛成为第一个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东盟对话伙伴国。我们对双方于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表示高兴。2002年发表的《中国与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促进了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
四、我们欢迎2002年在金边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取得的积极成效。2005年,双方贸易额达到1303.7亿美元。东盟对华实际投资总额达到31亿美元,中国2005年对东盟成员国投资为1.58亿美元。鉴此,东盟欢迎中国关于增加对东盟投资的承诺。我们对在中国南宁成功举办的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感到高兴。这推动了双方商业界的交往,促进了中国和东盟间的贸易和投资。设想中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在形成。
五、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中国—东盟的重点合作领域已由5个扩大到10个,这些领域包括: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双向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此外,双方还签署了若干谅解备忘录。这些活动促进了双方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传染性疾病等新挑战以及更多人员交流方面开展更紧密的合作。
共同迈向未来
加强战略伙伴关系
六、我们认为,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在过去15年取得成果是因为双方恪守《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体现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万隆亚非会议十项原则,《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法、条约和公约。中国—东盟关系将继续以这些原则为指导。
七、迈向未来,我们同意进一步增进相互信任和了解,使我们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与双方战略伙伴关系的目标相适应,以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和平、发展与繁荣。
八、我们重申将致力于有效地落实:
(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
(二)2003年《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
(三)2004年《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以及
(四)中国与东盟签署的其他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九、我们致力于深化中国与东盟在10大重点领域里的合作。在加强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也将考虑2005年《中国—东盟名人小组报告》的意见。
十、东盟各国领导人,高度赞赏中国继续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的努力,包括落实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的行动计划、《万象行动计划》、《东盟一体化倡议》和其他东盟倡议。鉴此,东盟欢迎中国向东盟发展基金捐资100万美元,并提供100万美元,资助《东盟一体化倡议》项目。
十一、我们将共同努力推进战略伙伴关系。这一战略伙伴关系将对东盟与其他对话伙伴的对话关系起到促进作用,为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巨大贡献,从而确保我们双方的人民享有持久繁荣与进步。为此,我们表达实现以下目标的决心:
政治和安全合作
十二、我们承诺保持高层往来;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问题上的合作与信息交流;促进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刑事司法和执法合作;鼓励国防及安全官员之间的交流;共同努力维护本地区的海上安全;以东盟为主导,加强灾害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地区合作,包括灾后重建和恢复。
十三、中方支持和欢迎东盟为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所做的努力。东盟赞赏中方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的意向,将继续就此与中方协商。
十四、我们也承诺有效地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共识的基础上,为最终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做出努力。这将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十五、我们承诺完全支持东盟实现安全共同体。
经济合作
十六、我们决心按时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包括2010年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2015年与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如《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所展望的那样,努力尽快达成协议,逐步实现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在中国和东盟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并具有竞争力的投资机制以促进投资;建立中国—东盟贸易、投资和旅游促进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它们对地区经济的参与;在确保能源安全、能效和开发替代及再生能源方面进行合作;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深化旅游和旅行合作;努力实现中国—东盟之间全面自由化的航空服务机制;支持东盟实现经济共同体。
十七、我们鼓励中国与东盟在支持次区域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包括在以下地区开发经济合作区:中国西南地区、东盟东部增长区、三河流域、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增长三角、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包括建成泛亚铁路(新加坡—昆明)和其他地区在内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
社会文化合作
十八、我们同意加强社会文化合作,鼓励扩大双方中等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青年交流,倡议启动中国—东盟青年领袖会议、中国—东盟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东盟青年公务员交流项目等旗舰项目;设立中国—东盟名誉奖学金;加强学术交流;支持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增进双方媒体人士、学者和二轨机构、国会议员和民间社会的交流;支持东盟基金会促进更多民间交流的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合作以应对新发传染性疾病的挑战;支持东盟实现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包括实施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各种项目和活动。
地区和国际合作
十九、我们同意继续在次区域、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保持密切磋商,在次区域、地区和国际场合进行密切合作。我们重申建立东亚共同体是一个长远目标。中国支持东盟在东盟地区论坛、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以及东亚峰会等区域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东盟认为一个稳定、发展和繁荣的中国将有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并重申其一个中国政策。
二十、我们责成我们的部长及高官们实现本联合声明中所提出的目标、倡议和活动。
本声明于二○○六年十月三十日在中国南宁签署,一式两份,每份用英文写成。
(本报南宁10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签字)
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
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签字)
柬埔寨王国首相
洪 森
(签字)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
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
(签字)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总理
布阿索内·布帕万
(签字)
马来西亚总理
阿卜杜拉·哈吉·艾哈迈德·巴达维
(签字)
缅甸联邦总理
梭温上将
(签字)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
(签字)
新加坡共和国总理
李显龙
(签字)
泰王国总理
素拉育·朱拉暖
(签字)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
阮晋勇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