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成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补助办法》12月1日实行
(记者 黄旭阳张庆台)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局获悉,《成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补助办法》将于12月1日实行。 该办法实行后,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困难人员,可获住院医疗补助,最高补助1万元。
患肾功能衰竭的特困人员可获医疗补助
据介绍,入院前12个月的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单位参保人员、入院前12个月的本人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参保人员、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都可以申请医疗补助,申请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入院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因患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患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进行器官移植及术后治疗;经核定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低保户不再享受医疗补助
据了解,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不在医疗补助对象范畴。参加市或区(市)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不足12个月,或中断参保再次续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城镇个体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住院互助金人员,均不属于住院医疗补助范围。
住院医疗补助最高1万元
符合住院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住院医疗费补助的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医疗服务机构)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补助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元。
医疗补助这样算
假如王先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为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1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5万元,同时社会捐款13万元。那么王先生应该报销多少补助?
医疗补助计算公式:〔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其他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支付比例。
王先生应该报销:(30-10-5-13)×40%(三级医院)=8000元
申请办法:特殊困难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住院医疗补助。缴费人数7人以下的单位参保人员申报住院医疗补助时,其本人医疗保险申报工资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申请住院医疗补助的人员应在出院后1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医疗补助申报手续。
特别提醒:住院医疗补助费用,还应扣除下列费用:参加除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他医疗保险所赔付的保险金;相关部门的补助金;其他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医疗单位按规定已减免的费用;社会各界互助帮扶救助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