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进入冲刺阶段。记者昨日获悉,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教育厅、审计厅联合下发通知,对10个拖欠工程款情况严重的县级政府采取停止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进一步制约措施,确保顺利完成三年清欠任务。
经省清欠办联席会议同意,对部分县采取如下制约措施:暂停太康县、扶沟县、夏邑县、虞城县、息县、平舆县、开封县、杞县、兰考县,襄城县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省补助县(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外的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太康县、夏邑县、平舆县、息县、兰考县省级财政项目补助资金。削减太康县、扶沟县、夏邑县、虞城县2007年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并从交通规费收入市级超收部分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拖欠的“村村通”工程款。
省清欠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省辖市要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的有关县区的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并采取有力措施强制解决拖欠问题。根据拖欠问题解决情况,有关审计机关将对部分基层政府的领导干部出国情况和购买汽车、高档办公设备情况进行审计。以上被制约地区如果依然解决不力,省清欠办将对其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记者栾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