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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1日市容卫生条例今天审议
2006-11-01 11:03:14
导语:今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其中,对于乱停车和乱倒生活垃圾都有了明确的处理规定。
正文:今天审议的《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明确对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作出了处罚规定,如果违反相关条例,个人将处以200元以下、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个人乱倒垃圾的行为,不少市民都觉得罚款是应该的,但执行起来有难度。 正文:对于执行问题,参加审议条例的委员也表示,光靠城管等部门的综合执法也许并不现实。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晏懋洵:你让城管罚谁去?好多事落实不了。
正文:晏懋洵委员认为,最了解情况的是居委会和街道,他建议以后把社区环境卫生情况作为考核街道领导业绩的重要条件。而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车辆随意停放的问题,条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文占: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停放,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文:同时,新的“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还对宾馆饭店的餐厨垃圾、居民阳台和窗外的物品摆放等做出了规定。编辑: 尹莉来源: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6,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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