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首尔3日电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驳回前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的上诉,以做假账、骗取贷款等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
首尔高等法院认为,金宇中在经营大宇集团时有指示集团下属子公司做假账以骗取银行贷款及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数罪并罚判处金宇中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罚金1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40韩元),并向其追征17.9万亿韩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