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今传媒》4月肖云儒同志的《中国传媒需要专栏作家》,对《文化艺术报》能够在相当长时间里刊登陶冶的杂文,心有敬佩。但放眼整个传媒界,发现许多报纸杂志对杂文还是不怎么“感冒”,特别是一些从前经常刊登杂文的报纸相继取消了相关栏目,又不仅感慨万分。
杂文重要,尽人皆知。提起此种文体,人们可以毫不费力地举出古今许多杂文名家姓名,例如庄周、韩非、韩愈、柳宗元、刘基直到近现代的鲁迅、瞿秋白等,就连伟大的领袖毛泽东,都曾讲过他想做专门的杂文家,为《人民日报》写杂文哩!
可是说归说,如果审视一下近半个多世纪的现实,就会吃惊地发现,杂文的处境并不那么美妙,写杂文的人不但不吃香,而且经常处于担心受气的境地,远的如反右派、“文化大革命”就不用说了,全国写杂文的人几乎无一幸免于难。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大为好转,但仍有一些地方对杂文家穿小鞋。吴祖光因一篇几百字的杂文,被人告上公堂,拖了三年才算胜诉,却胜得叫人寒心。袁成兰的一篇批评当地“梅花奖”舞弊的杂文,不但吃了官司,甚至连在当地呆下去都很困难。
别看杂文篇幅小,就那么巴掌大一块,只占报刊个小旯旮儿。但是因为天生的批判性,就极易得罪地方上的实权官员。因此,其他方面的作品,即便是数千字的大块头,都是副刊的负责人签发,惟独杂文的“规格”高,许多报刊的头儿亲自把关。而那些手握签发权的老总们,对它又是格外的小心、小小心、小小小心,生怕有“毛片”
不顺之处。如果有,轻则大笔乱挥,砍你个有头没脚,重则一毙了事。在下那篇在《文汇报》获奖的《话说“暗示学”》,就先寄本省某大报,副刊主任认为不错送给分管老总终审。这位老总怪得很,不说好也不说坏,只给稿件上画了个“?”。副刊主任一看这熟悉的“?”,只好把稿子退我。后来此文获奖,有人去问该老总,他说:“对杂文这玩意儿,宁愿不见报也不要惹出什么事来”。叫人简直哭笑不得!去年,本省还有一家报纸,猛然推出一个杂文栏目,且发表了不少颇有新意的杂文,本人也凑热闹寄去了稿件,但刚刚过了几个月,此栏目便无疾而终了。我到处打听是什么原因,最终也没有打听出个子丑寅卯来。
杂文的发表刊登固然不易,但终因时代不同了,言路大开了。因此,仍有许多好杂文“待晓堂前拜舅姑”。但是,发表后作者的心并不都很安定,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应付“杀上门来”的“对号入座”者。在下有幸,二十余年发表了上千篇杂文,承蒙各方关怀,有数十篇获得省级以上奖,还没有被人拽上公堂理论,但也有过叫人不愉快的事。在我未退休时,因感于一些厂家用送红包的办法获取部优、省优产品称号,写了一篇《省优、部优和民优》的杂文发表。谁知本人从前工作过的地方一厂家,则因为评“优”送红包而被社会非议,当地的一位领导就捎话给我,说不该给他们脸上抹黑,弄得我哭笑不得。有感于此,我又写了篇《再说省优、部优和民优》,发表在一家大报上,他们才无话可说了。
杂文虽然篇幅短小,写好却不易,写精致更难。大概因为短和小的缘故,杂文常被一些人误认为“好侍弄”。再加上这年头假货泛滥,报刊上也登了不少假杂文,它们既无鲜活的内容、真切的思想,尽是套话大话“正确话”的堆积,故面目可憎,“惨不忍睹”。因此,在社会不少人的眼中,不认为杂文是文学。尽管国家设立的“鲁迅文学奖”就包括杂文在内,但我在参加一个会议听某领导讲创作成就时,惟独不讲杂文。会后我质问作报告者,他这才说:“是我在报告时忽略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名正言顺”。我读了肖云儒的《中国传媒需要专栏作家》后,直接的感觉是:他在呼唤杂文。我同意他的观点,认为在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特别是强调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社会各界都应该重视杂文。我们要建设法制国家,要把反腐败的斗争进行到底,要发展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杂文有着别的文种不能取代的作用。只要传媒界都能够像《文化艺术报》这样重视杂文,都能有自己的专栏作家,这个被鲁迅先生发扬光大了的文种,必将开出灿烂的花朵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