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6日电双城法院除民商事案件适用调解制度以外,在行政案件中引入调解机制,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近日,该院就调解了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张绪贵与张广廷相邻多年。2005年,张广廷意欲将自有住宅出卖,张绪贵发现,张广廷意欲出卖的住宅面积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面积。 为讨回公道,张绪贵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但让张绪贵没有想到的是,双城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张绪贵将土地使用证交回,然后按使用现状再行颁发。张绪贵无法接受,向哈尔滨市政府申请复议,哈尔滨市政府对双城市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予以维持。张绪贵不服,遂以双城市政府作为被告,以侵权人张广廷为第三人,以撤销该土地权属处理决定为诉请,向双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主审法官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庭外调解,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以张广廷向张绪贵作适当经济补偿为条件,取得了张绪贵的谅解。张绪贵接受了土地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自动申请撤诉。作者:李国权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 岳同明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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