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辉,现任新城子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勤政,甘于奉献,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过硬的业务本领,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尤其2002年2月任反贪局副局长后,他更加勤奋,处处做表率,时时当先锋。
杨凡辉多次被评为省、市、区级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六次,2005年荣获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6年荣获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一个个荣誉,激励着他在工作中更加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2005年1月,原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处级员姚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被交至新城子区检察院办理。杨凡辉接受了这一任务。姚某十年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工程审批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房屋开发公司的贿赂。而房屋开发公司为个人的利益而不想说出行贿这一事。面对如此局面,杨凡辉调阅了姚某十年的建筑工程审批件,先审查出姚某为房屋开发公司违规审批的事实。然后,他经过大量的询问和教育工作,使行贿人开始讲述行贿经过。拒不交代的姚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只好如实交代部分受贿事实。杨凡辉为查清案件全部犯罪事实,先后提审犯罪嫌疑人姚某20余次,甚至还两次为其上关于贪污贿赂的法制课,彻底打消了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心存侥幸的心理。最终,犯罪嫌疑人姚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杨凡辉追缴赃款50余万元。
杨凡辉还带头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疾恶如仇,刚正不阿。他始终在清苦中坚守志向,为检察事业默默地奉献,以实际行动和显著的业绩逐步实现自己的心愿和追求———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本报记者伏桂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