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酷爱穿高跟鞋的女子。我个子不矮,但腿不长,如果穿了高跟鞋,无论配裙或裤,都会显得个子更修长,亭亭玉立。
早在念大学时,就爱死了高跟鞋,买不起名牌,就穿达芙妮。遇到有身高欠缺的男生来追求,不忍心生硬地回绝,推托了几次,答应了他的约会,特地拣了双高跟鞋,那么高高瘦瘦地站在他身边,终于让他自己察觉后知“高”而退,小小的计谋含蓄得以成功。
却没料到自己后来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情愿为他穿平跟鞋,愿意安静地站在他身边,不再穿“高人一等”的高跟鞋,四处张扬美丽,但是这份良苦用心却没能打动他。分手之后,我狠狠地把这些平跟鞋扔进了垃圾筒,重新穿我的高跟鞋,爱情不应该是委曲求全,爱自己的人应该爱我的美丽。
鞋跟高高低低,心情起起落落。
有段时间,疯狂买鞋,但是总缺少一双理想中美丽合脚的好鞋,也以此作为下次买鞋的理由和借口。终于遇到我的他,决定出嫁的时候,老爸语重心长地说话,语气与某部电影中的片段如出一辄:婚姻就像鞋子,合脚与否只有自知,你买了这么多鞋子,应该知道什么是最适合。才知道哲理的话都一样,才明白天下的父母嫁女的心情,欢喜并担心。老爸还本着节约本性,认真告诫我身边的人,她已经找到最合适的鞋子,别再让她乱买鞋了。
《欲望都市》里的Carrie每日踩着鞋跟9厘米高的高跟鞋,穿行在烂苹果纽约城的大街小巷,并在每一个角落和时段,狂热地宣扬散布着对名牌高跟鞋的忠心热爱。高跟鞋是女人的心头爱,最女性的标志,虽然穿它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小腿酸痛,走路可能不稳或摔跤,从脚弓到脊椎都有可能受伤,即便如此,对它的热爱却不减丝毫,热爱它的人前仆后继。热爱的是那种惊艳的美感,袅娜的身姿,是成功驾驭高跟鞋后的成就感和胜利感。作者:兰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