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同床保姆”收入可观,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种保姆和被别人“包养”没有多大区别。(据《三秦都市报》)
什么叫“保姆”?《现代汉语词典》对“保姆”一词的解释是这样的:受雇为人照管儿童或为人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还有另一个意思:保育员的旧称。 本来,“保姆”相对于“小姐”来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词汇,然而,当“保姆”多了一项“陪睡”的业务时,和“小姐”还有区别吗?“陪睡”的保姆显然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姆。
据报道,找“同床保姆”的家庭大多是为了“老人”,是子女为孤独老人尽的一份“孝心”。因为老人丧偶后,为老人找个老伴再婚比较麻烦,将来还有赡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这样的“孝心”让人可怕,这种行为的合法化太值得怀疑了。孝顺老人就应该为找老人一个合法伴侣,如果说这也算“孝心”的话,那这种“孝心”也太自私、太变态了,事实上,是陷老人于不法和不义的境地。
报道称,这些愿与城市老年男主人“同床”的保姆几乎都来自农村,且年龄都在35岁以上。这些几近中年的农村妇女,满怀摆脱贫困的希望进城之后,才发现鲜有企业愿意接纳她们,而她们能够胜任的家政工作,也往往竞争激烈。因而,在力图摆脱家境贫困、劳务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的“夹攻”下,她们做了“同床保姆”。这些农村妇女面临如此艰难的生存压力,哪里还能顾及伤不伤风化?在生命的尊严和生活的压力之间选择,她们只能牺牲尊严。作为雇主,开出“同床”的条件,无疑于“趁火打劫”,甚至是“逼良为娼”。这损害的不仅是公秩良俗,更是涉嫌违法乱纪。有关部门应该及时查处,不能任其泛滥成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