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8日讯 昨天,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安全警示,由于个人养犬的泛滥,频繁发生犬伤人的现象。因此,对人用狂犬疫苗需求量大量增加,个别单位和个人见利忘义,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乘机制售假人用狂犬疫苗。
据了解,周边个别省市区已经发现假冒人用狂犬疫苗,如不严防,有可能扩散到我市并造成严重后果。
人被犬咬伤后,如果使用了假狂犬疫苗,一旦发病,死亡率高达100%。在此,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一旦被犬咬伤,进行必要的冲洗处理后,一定要到正规的防疫机构或医疗机构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切不可在一些小诊所或私人医生处使用狂犬疫苗,以免延误正常治疗,损害身体健康。
另据了解,为确保我市人用狂犬疫苗质量和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县(市、区)药品执法人员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人用狂犬疫苗流入我市,危害群众生命安全。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流通领域制售假劣人用狂犬疫苗,请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市药监局举报电话:6692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