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1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中的132万Tiffany钻戒,到底送给了谁?“总统府”昨日二次澄清,第一次先说明百万钻戒是送给了“第一夫人”吴淑珍的母亲吴王霞;不过,昨日连夜再度发出新闻稿澄清,强调早上的说法“尚待查证”。
据了解,公共事务室主任李南阳代表“府”方澄清表示,“国务机要费”从来没有用来购买钻石等精品。外界所称的精品等发票,请款集中后都是用于“外交”及公务。“第一家庭”购买精品的花费,都是自行支出。
但是依据起诉书,吴淑珍购买Tiffany钻戒,其中276000的sogo礼券,也拿来报“国务机要费”,并不像李南阳所说,“国务机要费”从来没有用来购买钻石等精品。吴淑珍2004年7月26日在晶华酒店地下楼购买一只Cartier钻戒32万元,发票还拆成三张,全以“国务机要费”报销。另于2005年6月13日,儿子陈致中订婚前五天,在Tiffany中山店买一只132万元的钻戒,其中276000元以SOGO商品券支付,商品券发票再拿来报“国务机要费”。
在全案侦讯过程中,陈水扁今年八月七日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完全否认扁家成员以“国务机要费”购买衣服、首饰。但陈瑞仁检察官发现,吴淑珍买衣服、戒指有试穿、试戴、修改,明明是自己用的。后来,陈水扁10月27日接受二度讯问时,即改口承认吴淑珍以精品发票报销“国务机要费”的部分,有些是他馈赠给夫人的,但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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