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
减少“路面杀手”
笔者曾在城乡不同地段见到不少由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一些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令人扼腕叹息。究其原因,有些是驾车的年轻小伙子,心浮气躁,超速行驶,甚至驾着摩托车却宛如在进行车技表演,还有些是由于车技不佳(很多地方,交警是不查摩托驾驶员的驾驶证的)或客观路面情况造成。 而在交通繁忙人多拥挤的城区内,驾驶摩托车更易引发事故。“城区禁摩”有利于减少“路面杀手”,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江西省广丰中学 杨恭田
带来“三减”好处多
笔者赞成“禁摩”,理由有“三减”:一是可减少噪音。许多摩托车开动起来声音特别吵,让人心烦,尤其在夜里影响居民休息;二是可减少尾气污染。城市人口集中,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许多摩托车的排气管后拖着黑烟一路狂奔,成为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三是可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俗话说,骑摩托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
合肥市 王 琴
反方
切莫盲目跟风
是否“禁摩”,要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道路、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决定,还要倾听老百姓的声音,看“禁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最后慎重抉择,而不是看见有地方禁了,就心血来潮,一味跟风。即便当初决策失误“禁摩”了,如果事实证明禁错了,也要勇于纠正,重新允许使用摩托车,以免怨声载道。比如过去实施“夏时制”,后来发现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又终止了。
上海宝山区 杨国生
要为车主着想
摩托车作为使用率非常高的交通工具,有很强的群众基础,虽然“禁摩”在改善交通和治安上有好处,但对于拥有摩托车的广大车主来说,“禁摩”不仅会造成出行不便,还有经济上的损失,更显得政府决策过于简单化,甚至使摩托车主对此产生对抗情绪。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出台诸如“禁摩”或“限摩”的政策之前,应该多一些了解与沟通,在“以人为本”上多下些功夫,而不是简单一拍脑袋、一禁了之。
武警上海总队七支队 葛国彦
考虑百姓经济损失
百姓选择摩托车为代步工具,自有他的道理,有的是经济实力所限,有的是图方便快捷,对此我们应该予以尊重和理解,不能强行剥夺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工具的权利。而且许多百姓生活还不富裕,买一辆摩托车加上办各种牌照证件等都要花不少钱,如果贸然“禁摩”,摩托车等于报废,这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损失,也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江苏扬州市 马德祥
以“限”代“禁”更实际
城市“禁摩”不是小事,必须考虑到使用者的切实困难。在一些地方,摩托车大有取代自行车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不能因其影响畅通、事故多发、尾气污染等因素就简单处置。试想,全国每年同样有多少驾车的“新司机”交通肇事,是否因此而禁止符合条件的公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显然不能。在摩托车能否进城的问题上,可以采取“限”的方法,根据城市规模及发展规划,划定城市中心禁行区域,或限制摩托车通行时间和路段。
安徽蚌埠市 任长稳
第三方
关键是规范管理
“摩的”既可以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又可以解决一小部分人和家庭的生计问题,如此一举两得还是莫禁为好。解决摩托车带来的各种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部门要制订好规章,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常抓不懈,才能有效制止乱停靠、乱行驶等不良现象。对于污染问题则应该注重摩托车进入市场前的标准制定和质量检验工作。
福建龙岩市 陈莲阶
“禁摩”后需帮助
“禁摩”对于交通、环保等的好处已经在广州等地得到证明,但一项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需要对方方面面的问题考虑周到,把由此带来的社会阵痛降到最低。因此,“禁摩”首先要给百姓一个较为充足的调整适应期;其次要采取一系列“减负”措施,如对“摩的”司机进行下岗登记和提供就业培训,召开专门招聘会等;还要引导群众寻求新的替代交通工具。
山东惠民县 晋登岗
“公交优先”方治本
城市公交是保障低收入者顺利出行的公共产业,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实质上就是百姓优先、大众优先。所以政府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只有形成了完整、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才能引导百姓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的交通拥堵和尾气污染问题。到了这一天,即使不“禁摩”,愿意使用摩托车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山东博兴县 梁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