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将已抵押的房屋再次出售,将已出售的房屋“一女二嫁”重复销售,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当前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三类陷阱。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即日起一旦购房者投诉上述行为,调查属实后将立即封掉在售楼盘,并采取相应限制和保障措施,避免开发商卷钱走人。
陷阱一 已抵押房屋擅自再售
表现方式开发商将取得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预先抵押给银行,并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下简称房交所)办理抵押登记,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售给其他购房人。
存在风险 购房人买到抵押的房屋后,不能在房交所办理合同登记、产权登记,因而所购房屋权益不能受到优先保护。
陷阱二 商品房“一女二嫁”
表现方式 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屋,不及时到房交所给购房者办理登记,而是隐瞒已出售事实,再次将房屋出售给另外的购房人。
存在风险由于房屋被开发商两次甚至多次出售,购房者所购房屋会出现多个权利人。对于已到房交所办理了合同登记的权利人,其购房权利能得到保证,对未办合同登记的购房人,其购房权利将不能得到保证。
陷阱三 售后返租分零卖商铺
表现方式开发商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分零销售大厅式百货商场、人防工程、各种酒店式公寓和办公楼。在与购房者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发商私下以另外公司名义(如以旗下物业公司名义)与购房者签定委托租赁和经营协议,并承诺给予回报,或直接与购房者签定出售收益权合同,实行非法集资。
存在风险 一是可能存在欺诈。开发商以违背常识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高价购房,一旦达到目的,就携款逃匿。
二是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将资金挪用到其他项目上,一旦某一环节出问题,资金链断裂,回报成泡影。
三是分零销售业主众多,无法形成统一市场,铺面容易长期空置。
四是高额回报诱饵下,投资者眼中只有收益,对所购商铺位置并不确定,或销售时虽有具体位置、实际无法使用,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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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防范交易陷阱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可“一看、二查、三登记、四不轻信”,避免落入购房陷阱。
“看”是购房前看项目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仔细阅读具体位置、销售期限等内容,否则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付定金。
“查”是查询所购房屋状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表明整个项目可对外销售,具体到每一套房屋的销售、抵押、查封状况,要到房交所查询掌握。
“登记”是指及时办理合同登记。购房者签定买卖合同后,须立即要求开发商打印联机备案单,将房屋已售的信息传递到当地房交所中心数据库。此外,购房者要及时到当地房交所办理合同登记,防止开发商将已售房屋再次出售或拿去抵押。
“不轻信”开发商所谓的“高回报、高返租”。市国土房管局提醒,不要去购买分零销售的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此外,要正确甄别相关宣传信息,作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收益能力和潜在风险作出客观、理性判断。
记者陈林
来源: 华龙网 2006-11-09 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