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前天上午,山东游客李先生给晨报打来电话:11月5日,我们30多个山东游客组了一个旅游团来南京旅游,没想到南京的地接导游带我们去酒店吃饭,把酒店的液晶电视机偷走,当场被派出所抓起来拘留15天。尽管第二天给我们换了一个导游,但还是耽误了我们的旅游时间,我们现在要向旅行社提出索赔!
导游用餐时做小偷
记者从苜蓿园派出所了解到,11月5日,25岁的南京女地接导游陈某带了一个由30多名山东游客组成的旅游团来到南京旅游,傍晚5时,陈某带着游客们来到位于苜蓿园大街上的向阳渔港酒店用餐。 其间,陈某来到酒店三楼洗手间方便,发现墙壁上悬挂的液晶电视小巧时尚,她趁着洗手间内无人之机,将电视机从墙上拽了下来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包内,就在她走出卫生间时,被酒店保安抓个正着。
据警方介绍,向阳渔港酒店为酒店墙壁上的液晶电视全部安装了报警装置,在陈某强行拽下电视机时,值班室的报警器就已经发出了“嘟嘟”的报警声。据介绍,这种液晶电视价值1000余元。事后,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游客认为耽误了时间
据游客李先生介绍,所有的团款都在女导游陈某一个人身上,她被抓了之后,30多个游客在酒店里一下子慌了,没有导游带领,没有人知道吃完饭去哪里住宿,也不知道由谁来安排第二天旅游行程。无奈之下,游客们放弃了逛南京夜景的打算,一个个坐在酒店里干等。一直等到晚上7点钟,旅行社才临时安排了另一名地接导游安排游客们住宿。后来,游客们住在宾馆里一直等到第二天中午,旅行社才临时为游客更换了一名导游,游客们这才得知女导游陈某要被拘留15天。对此,李先生说:“我们玩南京的时间只有2天,现在白白浪费了大半天,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旅游心情,因此我们要提出索赔。”据介绍,游客们的旅游合同是和山东济南当地一家名叫远程的旅行社签订的,李某是在南京接团的地接导游,游客们向旅行社提出退还旅游费用的索赔,但遭到拒绝。
律师:如耽误行程要赔
就此事,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表示,游客是消费者,旅行社和导游收了消费者的旅游费用,如果不能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旅游时间,应该予以赔偿,而且身为带团的导游因偷窃被捉,既耽误游客们的旅游时间,也影响他们旅游心情,应该共同赔偿。目前,李先生等人索赔的纠纷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