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最近,哈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小区内的15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这些业主清偿物业费。8日,记者就此采访发现,这些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费。
8日下午,记者来到哈市道里区华丰江畔小区,这是一个占地面积1.7万余平方米、有着492户业主的中小型小区,小区居民于2001年入户。虽然该小区只有5年的历史,却先后更换了4家物业公司。
据早期入住该小区的一位业主介绍,之所以频繁更换物业公司,主要是因为物业费的问题。至2003年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元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过业主委员会成员考察后认为,1元钱的物业费偏高,经过反复协商,也没能与这家物业公司达成一致,于是将这家物业公司炒掉。之后,又先后来了两家物业公司,但是都只运行了十几天,这些物业公司就走掉了。2005年3月,哈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平方米0.6元的物业费进入该小区,可是,虽然物业费用一降再降,但是仍有部分业主对这家物业公司不买账,甚至拒交物业费。
哈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丰江畔的经理孙梅贵介绍,他们在接收该小区时,成本核算是按照收费率100%计算的,其中,物业人员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占总费用支出的55%,公摊水电费占29%,垃圾运输费占5%,办公费占1%。如果按照100%的收费率计算,这些费用刚好与支出持平。但是,全年物业收费率约83%,这势必要亏本经营,从他们对2005年的成本核算看,该物业公司亏损了4万多元钱。同时,物业公司没有专门的物业用房,每年还要花费1.5万元来租房子,使得公司运行雪上加霜。最近,哈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小区内拖欠物业费的15户业主告上法庭。
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却认为,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才拒交物业费的。一位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保安服务不到位,小区经常发生盗窃、车辆刮蹭等事。对此,孙梅贵却认为,是因为缺钱,员工工资偏低,保安只工作一段时间便辞职了。(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