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在有效控制严厉查处“齐二药”、“欣弗”、“奥美定”、“美容金丝”等药品事件的同时,市药监局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834起,涉案金额140余万元。 同时,曝光全市十大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利用物流配送药品案
3月6日,有群众举报,一批通过佳吉快运发往市区某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手续不全,且数量较大。执法人员在佳吉快运仓库内现场查获标示三九药业、武汉马应龙药业生产的6个批号的“三九胃泰胶囊”、“复方甘草口服液”28箱,涉案金额2.7万余元。当事人所提供的药品经营资质均系假冒,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没收所查“药品”。
无证制售中药饮片案
3月27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某村出租房内私自制售“药品”。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查处,当事人杜某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制售大量中药饮片,主要销往蓬莱、龙口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中药饮片240个品种,计3000余公斤,涉案货值10万余元。
假冒舒筋定痛片案
4月,经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证实,在我市流通的一种标示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舒筋定痛片”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及时查封扣押300多盒,涉案金额1.3万元。
违法购进药品案
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某医疗单位先后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购进3个批号的“阿胶”104盒,“鹿角胶”、“胆南星”20公斤,违法销售使用,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没收其所购药品及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涉案金额1.1万余元。
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4月至6月,某大药房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3次从烟台市区3家医药公司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输液器,非法销售,牟取暴利,药监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没收其所购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假冒“A型肉毒素”案
5月19日,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查封假冒“A型肉毒素”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药监部门连夜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市美容院及使用单位查封扣押假冒“A型肉毒素”(BOTOX)6盒,50余支,涉案金额7万元。
私自配制假药案
5月22日,执法人员在对市区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配制用于治疗心脑血管、风湿病痛等14个品种假药,涉案金额5000余元。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非法购进、销售假药案
5月,某村一卫生所非法从药贩手中购进地奥心血康胶囊、阿莫西林胶囊等12个批次的抗菌消炎类药品违法销售使用,被药监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查获,经烟台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均为假药,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没收这些药品及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涉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
8月11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对辖区内终止妊娠药品及特管药品进行全面检查整治要求,执法人员在对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涉嫌使用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米所前列醇片”,执法人员依法没收。
贩卖假冒人用狂犬疫苗案
8月18日,药监执法人员接到烟台港公安局北岛分局通报,称一可疑人员携带大量“药品”准备乘船到大连。经查,该嫌疑人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从安徽某市场以低价购买假冒人用狂犬疫苗,拟从烟台乘船到大连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获350支。
为确保用药安全,市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鉴别药品真假可登陆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ytfda.gov.cn,点击“国家数据库查询”中“基础数据”,输入“药品批准文号”进行真假鉴别。此外,也可点击“网上民声”进行网上咨询投拆,或携带保存好的药品原包装及购药发票,直接向当地药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药监稽查举报电话:96001116692303。记者 李俊玲通讯员 孙运年 朱国南 丁渤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