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5日,哈尔滨市民迟本毅从哈尔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尼桑“天籁”轿车。今年5月2日该车变速箱因无法正常工作,在故障发生地沈阳市的4s店辽宁新世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
今年10月24日,轿车在接受哈尔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东日专营店例行保养时,维修工人发现该车变速箱左侧半轴总成与差速器结合处没有涨簧,内球拢涨簧处有撬痕。 辽宁新世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解释为可能在今年5月第一次修理时由于工作失误没有安装涨簧,也可能安装涨簧后粉碎脱落在变速箱内,他们同意承担因维修工作失误造成的维修费用,并保证在“三包”期内不会再次出现质量故障,但不同意承担车主因修理无法正常使用该车所产生的交通费。
迟本毅认为如果涨簧粉碎脱落在变速箱内可能会缩短变速箱的使用寿命,要求销售商为他更换一个新的变速箱,但遭拒绝。
11月3日,哈尔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东日专营店索赔员刘明海对记者说,像汽车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时又出现失误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目前该公司一时既无维修方案,亦无索赔方案,何时修好也很难说。
法律人士认为,该纠纷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由于该车实行全国联保,“三包”期内该车出现维修质量方面的问题,哈尔滨的销售商与沈阳当地的维修商亦应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维修商无法断定涨簧是否粉碎脱落在变速箱内,修理后的变速箱能否正常使用无法保证,销售商有义务为消费者更换一个新的变速箱,并承担消费者在维修期间正常发生的交通费用。
近年来随着汽车用户的增加,与汽车相关产品的消费者主张维权的事件日益增多。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布已近两年时间,因各方利益难以平衡,至今仍在讨论完善之中,媒体称之为“难产”。迟本毅和许多因车而烦恼的人都在期待着这部法规尽快颁布施行,并真正落在实处,从而解决目前大量存在并难以解决的汽车消费售后服务问题。(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