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培训后参加晚会不幸身亡,其父母索赔29万
本报讯(记者文创)北京新丝路模特公司重庆选秀,主办方在风景区宾馆对进入复赛圈的模特进行赛前培训,一17岁女模特参加晚会时不幸死亡。5名被告昨日被推上渝中区法院被告席,死者父母索赔29万余元。
两三杯啤酒后死亡
去年8月24日,大正模特公司在万盛黑山谷一宾馆,培训新丝路模特大赛的复赛选手。晚上,宾馆举办联欢晚会,17岁女模特小贾意外身亡,经鉴定为“猝死(不确定)”、“支气管炎哮喘(不确定)”。
今年7月,小贾的父母起诉状告北京新丝路模特经纪公司、重庆世纪信达文化传播公司和重庆大正模特艺术公司庭,要求赔偿29万余元,包括10万元精神赔偿。后因案情需要,小贾父母陆续追加了新丝路(北京)模特大赛公司和万盛旅业公司为被告。
同为模特儿的死者生前朋友王某称,培训期最后一天,模特儿们晚上9点半到宾馆二楼的晚会现场,他和小贾一起蹦迪唱歌,小贾曾喝两三杯啤酒。后来小贾称空气不太好,想出去走走,随后来到一楼花台边。几分钟后,小贾呼吸困难倒地,被送进医院。
被告:培训与死亡无关联
昨日庭审,5被告均认为不应承担责任。他们认为,小贾死因没能最终确定,不能证明是他们的原因致死小贾。培训模特与小贾的死亡没任何联系。他们在死者包里发现了治疗哮喘病的药,说明小贾患有哮喘,而小贾来报名时却隐瞒了病情,这和“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的报名参赛条件相违。
被告方认为,晚会酒水均不免费,没人向参赛选手提供酒精饮料,喝酒纯属个人行为。且三杯啤酒不会致人死亡,小贾的死亡不是饮酒造成。
原告:被告没尽监护义务
小贾父母的代理律师牟曦称,现在追究死因已无任何意义,只要排除他杀,被告就应负责,只是看责任怎样划分。牟曦称,小贾前年就获得过新丝路模特重庆赛区的名次,当时她瞒着家人。小贾是未成年人,后来报名时,主办方应通知父母。且主办方没对小贾进行体检,说明大赛组织不规范。
“小贾参赛后,5被告又没尽到监护义务,任由小贾酗酒,导致饮酒不适死亡。在培训地,主办方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事发时没医生在场。更何况主办方也没有为小贾购买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