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享受地专级待遇的离休干部、原杭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周恒葆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11月11日18时07分在杭州逝世,享年79岁。
周恒葆同志,1928年7月出生,山东淄博人。 1944年10月参加革命,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0月至1948年10月先后任山东省淄川县大队通讯员、侦察员,鲁中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侦察员;1949年5月随原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王芳同志调华东野战政治部任警卫员、侦察组长;1949年6月至1949年10月任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二处侦察组长;1949年11月至1978年7月历任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户政股长,杭州市公安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1978年7月至1984年3月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84年4月至1989年11月,任杭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1989年12月离休。
周恒葆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于11月15日下午在杭州市殡仪馆举行。中共杭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杭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敬献了花圈。献花圈的还有王芳、王国平、虞荣仁、吴鹏飞、施锦祥等领导,以及陈侠、夏仲烈、金鸣珠、于克家、朱昌森、李木天等老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代表、周恒葆同志的亲属、生前好友共300余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200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