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20日电 南京市规定,事业单位配备和更新车辆的价格不得超过20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2.0升。
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和标准,节约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