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草案)》提交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现有的《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1999年6月施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已不适应现阶段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的需要。
调整线路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规定,在规划建设上,将逐步淘汰运力低、能耗高、污染大的车辆,结合道路建设情况,逐步开设城市公共客运专用车道,设置优先通行信号。新增、调整、关闭线路、站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等方式确定。确定实施前7日,应当登报公布。
营运时间 严禁拒载
在经营服务上,草案制定了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详细规定: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车辆依法投保;车厢内设施齐备完好,禁烟等标志要设置规范;要按照规定安装、送检计价器;按照规定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轮休、保养车辆;车辆需标明经营单位、车辆编号、线路站点、收费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不指使、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擅自停业、歇业、终止营运。驾驶员及乘务员均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证、照;按时、准确播报站名;保持车辆整洁卫生,维护车内秩序;按照规定标准或者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具合法票据;不滞站揽客、甩站甩客、站外带客;对老、弱、病、残、孕、幼,需要紧急求助人员优先提供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最佳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划地经营;营运时间不拒载乘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另载客;不以空车返程为由另收乘客费用;不另收过路、过桥费;载客驶离市区按照规定登记。
不用计价器 可拒付车费
草案规定,乘客在车辆未标明收费标准,计价器无检测封记,不使用计价器,不出具合法票据,中止、终止服务的情况下,均有权拒付车费。而乘客也应当不携带违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不在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下车;主动投币、购票,按照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精神病患者、醉酒者、丧失自控能力者有人陪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