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发表于《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上的一篇长6000余字的学术论文,有近5000字与几年前公开发表的另外一篇论文完全一致。据《中国青年报》11月15日报道,这篇涉嫌剽窃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许永刚,系广州体育学院院长。 学术剽窃,乃至原文照抄,早已让人见怪不怪,甚至于,我们由于“审丑疲劳”而失去了批评的兴致。但是,看看这次学术剽窃事件被捅破之后各方的态度吧,简直让人无法抑制胸中的震惊和愤怒! 第一作者许永刚说,他没有参与这篇文章的写作,是他的一个研究生写的,之所以挂他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不挂我的名字发不出来,学报的专家审稿制度是比较严格的。”我愿意相信许院长所言属实,并有些佩服他的直言不讳——不忌讳以学术“潜规则”来为自己开脱责任。这个“潜规则”就是:学生写稿,导师挂名,下级写稿,领导挂名。不仅为了讨好导师和领导,还因为不挂他们的名字文章就发不出来,因为专家审稿很“严格”,不认文章只认人,唯导师领导的名字是发——这是另一个学术“潜规则”! 不参与论文写作,连看都不看一眼就同意将自己的大名署上,这种不劳而获与剽窃无异,实为学术之耻辱!而许院长对此的态度如何呢?“这是个好事情,应该去支持”。学术挂名,已然从一个人所不耻的偷偷摸摸的“潜规则”,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好事情”,足可见一些学者的“文品”,已然堕落到了何种地步! 事发后,《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并没打算追究谁的责任——因为涉及到领导。“领导”二字的分量,远远超过了“学术”二字的分量,什么学术规范、学术品格,全都拜倒在“领导”的脚下——这还是一个学术“潜规则”。 被抄论文的第一作者说,对于论文是否雷同,“我们不要去作那个结论”,并一再声称“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第二作者说,“我退休了,已经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了。”被抄袭者表现得如此宽容和大度,倒让我等局外人的愤怒显得多余。可是,学术成果并不全然是一种“私人产品”,还是一种“公共产品”,因为它发表在公共刊物上,为公众所分享。更重要的是,很多学术研究花的是国家的钱、纳税人的钱,像涉嫌抄袭的这篇论文,就是“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课题”,这样的课题研究造假,岂能由涉嫌抄袭方和被抄袭方“私了”?照此逻辑,“黄禹锡事件”就是韩国政府和民众无权问、不该管的私人之事了?“私了”,会否将成为我国学术界的又一个“潜规则”? 一篇涉嫌剽窃的学术论文,让学术界的诸多“潜规则”暴露在我们面前。而我们看到,各方都在极力遵守并维护着这些“潜规则”,谁也不愿去打破它。正是这些阴暗而丑陋的“潜规则”,才给了学术腐败以滋生和繁衍的温床,因而它比学术造假、论文剽窃本身更加可怕,更让人震惊和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