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就“如烟”纳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一事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时,对方在确认收到记者采访函后一直未给予回复。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因为相关部门没有把“如烟”明确划为烟草范畴,因此“如烟”确实不需要按烟草税率来执行。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处亦未就“如烟”能否刊登广告给予任何回复。而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不得刊登广告。
对此,“如烟”总工程师韩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一直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们只不过是填补了法律空白,而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钻法律空子。”
实际上,对于“如烟”安全性及监管问题一直在争论不休,但“如烟”的市场销售情况丝毫未受此影响。据“如烟”公司网站公布,至今年9月底,“如烟”在短短一年内市场销售额达到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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