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沈阳市环保局向沈城市民征求七大环保法规建议。电话:024—24861236,传真:024—24846929,邮箱: hbj s w m v i p.163. c o m。
这七部制定或修订的法规分别是,《沈阳市湿地环境保护条例》、《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沈阳市东部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管理办法》、《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沈阳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沈阳市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