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24日《新闻晨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委统战部获悉,上海将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积极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按一定比例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 笔者认为,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小小进展。
长期以来,党外人士从来没有担任过各级政府部门的正职领导,这虽然是现实,但并不是我国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缺陷所造成的。从法律层面看,政府重要部门的正职领导,都应是通过选民选举产生的,可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不是党员者不能参加选举,相反,法律中却有所有合法公民都有被选举权这样的条款。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政府工作必须服从党的统一领导。但是,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思想、观念、政策等方面,并不要求所有执行党的政策的人都是党员,当然也没有要求被领导的政府正职官员都是党员,因为不是党员的人当了正职官员也一样能像党员那样服从党的领导。要知道,不是党员的人在全国毕竟是大多数,他们都在接受着党的领导。
因为党外人士独特的身份、影响和阅历,他们往往能在政府工作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从实践上看,许多党外人士在政府部门副职的位置上干得相当出色。副职与正职只是一步之遥,副职能干好,正职为啥就不能干好?还有,如果让党外人士出现在正职上,还能在政府工作中产生良好的效应——那些党员正职为了不落在党外人士之后,将会更严格地要求自己。
更加重要的是,党外人士是国家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党外人士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专家、学者和海外留学回归人员以及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共人物,通过合法渠道让他们中道德高尚、具有管理才华的人担任政府部门的正职,肯定会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和进步。
岳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