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日前,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于24日公布。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