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自然界,而且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西部地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府的规划与主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力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
西部地区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西部地区既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又是多样化生物繁育生息的重要区域,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比如,青海省南部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9%、澜沧江总水量的25%均来源于此。千百年来,这里星罗棋布的湖泊和纵横交错的河流,维系了当地的生态平衡,成为我国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从实际情况看,西部地区的生态系统脆弱而敏感,主要表现为:荒漠广布,土地退化;气候干旱,降水稀少;自然植被少,森林覆盖率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自然灾害频率高、范围大。近些年来,由于气候变异以及人类活动频繁,西部地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日益严重。2004年,西部地区荒漠化面积已达257.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97.9%。西部地区生态恢复和改善的艰巨性与复杂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历史遗留的生态债务十分沉重。西部拥有丰富的资源,大规模的开发活动已经持续了数千年。对土地及林草资源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导致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加剧,留下了沉重的生态包袱。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生态破坏相当严重。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资源开发为主,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人口压力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人口密度已经远远超过联合国预算的干旱与半干旱地区每平方公里60人的适宜人口密度,超过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
积极探索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
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认为,贫困是生态及其他灾难的根源之一。这是因为,为了生计,人们会去做损害环境并可能招致长期损失的事情。因此,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是治理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由落后所带来的生态恶化问题十分突出。有资料显示,在西部地区沙漠化面积不断扩展的原因中,草原过度农垦占25.4%,过度放牧占25.3%,过度采樵占31.8%,水资源利用不当占9%,其它原因占8.5%。由此可见,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经济发展落后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在地域上主要发生在农村而不是城市,在引发原因上主要是不当的农牧业活动而不是工业活动。因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应与农牧民的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努力打破“贫困—人口过快增长—生态环境恶化—更贫困”的恶性循环。
坚持走法治化道路。当前,对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采取政策性补偿,而这种补偿大多是短期的。实现资金投入的长期化,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是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生态立法,走法治化道路。一是在立法目的上,借鉴世界各国环境法所普遍遵循的价值目标,培养环境友好型的伦理观念和文化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是在立法内容上,注意环境立法之间、环境立法与传统部门立法之间以及国内环境立法与国际环境立法之间的衔接。三是注意发挥地方立法的推动作用。在这方面,有些省份已开始了积极的探索。例如,青海省已经颁布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目前可可西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立法工作已纳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由于市场无法组织和保障生态公共产品的供给,加之生态信息的稀缺性和不对称性,仅仅依靠市场难以保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这就需要国家以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保障生态公共产品的供给。西部地区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向全国提供生态公共产品,既是国家区域经济分工对西部地区的要求,也是西部地区基于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应进一步完善国家主导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体制机制,并加大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和支持力度。
(作者为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