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山市司法局向记者通报,该市查获一个女子,在填写的公证资料中,将叔叔作为“哥哥”,将爷爷、奶奶作为“爸爸、妈妈”,让人啼笑皆非。
女孩与母亲相差60岁?
11月6日,一名叫阿红(化名)的女子为了申请去美国定居,来到中山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员在审查她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时发现,阿红与其母亲的年龄相差近60岁,实在不合常理。接着,公证人员查阅了阿红“哥哥”当年申请去美国的公证档案。只见其“哥哥”小明(化名)当年在申请笔录中,记录了他有“7个兄弟姐妹”,然而现在阿红却说是“8个兄弟姐妹”,情况明显有出入。
经查,户籍资料显示阿红是上世纪80年代从火炬开发区大岭村迁走的,与其所称的“母亲”是祖孙关系。
随后,公证人员又查阅了大岭村上世纪70年代的户籍资料,并未发现有人名叫“阿红”,却查到了一个与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名叫“丽红”的相关资料。
谎报原来为了移民
经过公证人员对阿红的耐心劝说,阿红交代,她与小明是叔侄关系,她所称的“父母”实际上是其祖父母,所以岁数才会相差60岁。
阿红表示,自己的亲生母亲经历了两段婚姻,自己是其母与前夫所生,阿红随母亲改嫁后跟继父姓,改名为丽红。后来母亲把阿红送回亲祖父母家生活,并恢复原来的姓名。
最近,移民到美国的叔叔小明为申请阿红到美国,申报阿红为其亲妹妹,然后让阿红去做公证,办理出国手续。
提供虚假情况 承担法律责任
中山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如果提供的是虚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经公证处查明情况后,将不予受理;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