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悦飞)11月30日是早期下海人员参保政策最后期限。近日,不少原本一直观望的少壮派早期下海人员纷纷搭乘末班车参保。一些参保申请人提出:劳动部门为我核准的可缴费年限仅11年,尚余4年可否也以一定基数一次性缴交?对此,劳动保障部门的答复是:不可以。
赶搭末班车 窗口排长龙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张宝颖向记者透露,根据该中心最近一周的统计数据显示,仅前往该中心进行政策咨询和申请缴费参加保险的人员,平均每天达到了117人,而得到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申请的平均一天也超过了38人,在早期下海人员参保专窗前一度排起了长龙。
据记者现场了解,参保申请人总体上以45~55岁的少壮派早期下海人员居多,他们因近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直对去年颁布实施的政策持观望态度。
现年51岁,原供职于市属某机械制造企业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踩着时间期限来办理参保,主要是由于短期内无法享受退休待遇,加之自己原国有集体企业内的工龄只有11年,即便一次性缴费仍无法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所以他曾多次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建议,看是否能一次性以相应比例缴够15年却未果。
核定年限内可少缴不可多缴
“类似陈先生这样,由于本身审核的年限不足而前来咨询可否一次性缴够15年的早期下海人员并不少见。”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张宝颖说,由于参保缴费的数额是根据该社保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核算标准,而广州市的社会平均工资又是逐年提高且提高的比例不同,所以很难测算出一个参保人下一年度应缴费额度。所以对此,中心工作人员会严格地依据政策予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