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黎通讯员常价宣)为进一步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记者昨日从常州市物价部门获悉,该市自2006年12月1日起试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即单病种限价的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则按限价水平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据了解,选择限价收费的单病种必须遵循的原则一是常见病、多发病二是发病原因明确三是发病机制清楚;四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五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六是疗效确切,预后良好;七是质量易于控制;八是成本易于核算。同时,各医院确定收治限价单病种的科室要具备以下条件:科主任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科室人员整体素质较高、管理有序、医疗技术过硬、医疗服务质量较好。因此,确定今年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进行试行,从2007年开始,各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单病种的数量。
此次还确定了单病种限价收费的工作流程。首先编制临床路径。科学编制单病种的临床路径是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前提。各医院要认真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当前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科学编制该病种最基本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即临床路径。方案经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认证和审核,确定并编制该病种的临床护理路径。
其次是测算初步限价水平。根据制定的临床路径,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作为该病种的初步限价标准。
三是计算近三年的平均费用。计算出所选单病种近三年(2003年~2005年)实际平均医疗费用水平,为合理确定限价水平提供依据。
四是确定限价标准。根据测算出的初步限价水平和近三年的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确定该病种费用的限价标准,所定标准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的5%~10%。常州市初期试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的具体病种及限价标准。常州市物价局、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公布市属医疗机构单病种限价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常价费2006273号、常卫规财2006311号)文件,公布了消化性溃疡、单纯性甲状腺瘤、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26个病种试行的限价收费标准。据测算,核定的单病种收费标准比前三年平均费用下降了7.7%,如消化性溃疡比前三年平均费用下降6.4%单纯性甲状腺瘤比前三年平均费用下降10%、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比前三年平均费用下降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