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潘宜平记者陈泥)卞某,厦门市思明区科中保健食品经营部的负责人;丛飞,已故的深圳义工联艺术团团长、爱心大使。这两个人原本是不相关的,但是他们却因为工商部门查处的一起案件有了关系。
昨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做出决定,对位于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507室的厦门市思明区科中保健食品经营部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作引人误解或虚假的宣传或表示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厦门市思明区科中保健食品经营部于2005年6月9日成立,2006年1月份,该经营部在福州市一家印刷厂私自印刷5000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科学与健康期刊,刊登销售中科灵芝胶囊等保健食品广告。在科学与健康期刊A2版中宣称:“中科灵芝孢子油的药理成分,抑制癌细胞端粒酶的活性,抑杀癌细胞,放、化疗期间增效减毒,提高治愈率等”。
工商部门同时查出,该健康期刊竟将已故的深圳义工联艺术团团长、爱心大使丛飞的肖像及事迹作为广告进行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