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据11月28日《法制日报》载,今年10月初,中信银行接到过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执法人员对银行招牌“整改”的通知单。中信提出异议后,城管部门口头答复:当初调查不够、定性不准,因此暂缓执法。不料,不久后,洪山区的城管人员却突然砸了中信银行等两家银行营业网点的招牌。
城管“怎么做”只是现象,“为什么这么做”才是值得我们探究的。
这不仅是砸了银行营业网点的招牌,更是又一次砸了城管执法的“招牌”。没有哪个部门以自毁形象为乐,城管“自砸招牌”从个案发展到“遍地开花”,必有规律可循。具体到此次“砸招牌”一事,我们看到,有一个背景是不得不提的——洪山城管执法局一名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每区都要有高标准的样板路。换言之,城管急于“制造样板”,所以从重从快,宁可错砸,不肯漏网。
“每区都要有高标准的样板路”,我们很熟悉这样的“示范点”,很熟悉这样的“指标”,很熟悉这样的“魄力”,可我们对这样的工作方式有足够的反思吗?“高要求”的初衷没有错,但不是刻意把非典型树成典型。当“样板”不是水到渠成的而是“突击制造”的,这样的样板具有多少示范意义呢?这样的样板即使打造出来了,别的地方学习得了吗?但领导不管这些,也不太管城管人员如何管,只想着“出典型”。
武汉城管的做法绝不是偶然的,可他们的教训谁来吸取?很多城市,还是不注重常态管理,依然把“制造样板”、“来一次大检查”当作宝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