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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新华社济南11月29日电 11月29日8时30分,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
29日的庭审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三位公诉人出庭进行公诉,王昭耀聘请了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据公诉人介绍,上午的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王昭耀的认罪态度之好出人意料,大大加快了庭审节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用了1个小时左右,接着对每一笔受贿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王昭耀全部承认。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9月14日对王昭耀立案侦查。2006年10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人物简介
王昭耀:1945年2月17日出生,是山东省梁山县人,研究生文化。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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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耀落马经过
2005年8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鉴于王昭耀严重违纪,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罢免王昭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05年8月31日,政协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决议,撤消王昭耀政协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免去王昭耀政协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因涉嫌受贿犯罪,2005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王昭耀立案侦查。
2005年9月17日,王昭耀依法被刑事拘留。
2005年9月29日被逮捕。
2006年10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
2006年11月29日,案件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张环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