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王晓雯)近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水利厅下达了我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三批投资计划45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341万元,地方自筹115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村容村貌综合整治,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本批饮水安全项目安排我市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等7处引水工程,可解决各乡镇4.17万人的饮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