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里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届会议后续会议27日和28日先后通过了有关阿拉伯被占领土、在反恐斗争中保护人权等问题的决议。
有关被占领土以色列定居点的决议要求以色列政府与联合国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人合作,使其能够圆满完成使命。
决议对以色列继续建立定居点的做法以及相关违反国际法的活动深表忧虑,要求占领当局放弃在被占领土建立定居点的政策。根据该决议,人权理事会要求以色列落实联合国人权高专提出的有关定居点的建议,呼吁以色列采取严厉措施,特别是收缴武器和进行刑事追究,以制止以色列定居者的暴力行为。
人权理事会欢迎巴勒斯坦的停火倡议和以色列接受停火的行动,敦促各方遵守停火,推动和平进程,实施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以实现巴以问题的全面政治解决。
在“关于在反恐措施中失去自由者问题”的决议中,人权理事会要求各国所采取的反恐措施必须符合国际法准则,特别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决定敦促所有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被监禁人员无论在何处被捕或关押,享有国际法承认的保障,特别是保护他们不受酷刑,不受折磨,不受残酷的、非人道的或有损名誉的对待,在受审时享有基本的司法保障。
此外,人权理事会还通过了有关阿富汗、尼泊尔、苏丹达尔富尔等问题的决议。
(新华社日内瓦11月28日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