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聪明 记者曾海林)翔安区工商执法人员昨日中午在马巷镇巷南一肉丸加工点,取缔了一处无证、无照肉丸加工点。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随意添加防腐剂(山梨酸钾)和增白剂。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加工点以出租房作掩护,在院内的简易房屋里加工生产,院内一角的石桌上胡乱堆放着用来加工的猪肉。
工商执法人员指出,防腐剂山梨酸钾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有严格的标准,不得随意掺加,在每千克肉类制品上的最多只能使用0.075克山梨酸钾。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作坊停止生产,对于已流入市场的问题肉丸将进行召回处理,并将进一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