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1日讯
14岁男孩与两名同伴到酒店偷电视被发现后,跳湖逃跑过程中溺亡。男孩的家属将孩子的两同伙告上法庭,要求承担部分责任,索赔4万多元。昨天上午,定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2005年9月27日凌晨1时许,定安县雷鸣镇的16岁的许泽×和15岁的王德×伙同该镇王天×,趁着夜色到丽湖银湾大酒店,爬上5号楼101房的阳台,进入房间将电视机搬出来。被酒店保安发现后,3人将电视丢在湖里慌忙逃跑。王天×跟着许泽×和王德×跳进湖中,许泽×和王德×逃脱,王天×半夜溺亡。
王天×的父母起诉称,许泽×在案发时16岁,是3人中岁数最大者,他在游水逃跑的过程中放弃对王天×的继续扶游,导致其溺亡,他应承担王天×死亡40%责任。王德×比王天×大1岁,应承担王天×死亡30%的责任。向许泽×和王德×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40231元。(杨作品)(来源:海南特区报) |